立院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 無糖飲料、電視機等四大家電免徵貨物稅

立院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 無糖飲料、電視機等四大家電免徵貨物稅 | 華視新聞

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會今(5)日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無糖飲料品免課徵貨物稅,另外四大家電部分,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也免徵貨物稅。

包裝無糖飲料原被歸類為「其他飲料」,需要課15%貨物稅,而立院今日通過《貨物稅條例》第8條修正條文,新增「飲料品無添加糖者」免徵貨物稅。

另外在《貨物稅條例》第11條修正後規定,4大家電包含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由於已是家中必需品,且稅收低於1億元,因此給予免徵貨物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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