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控「用蘋果掉包水蜜桃」 拉拉山業者:誤會.已退款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有民眾指控,在桃園市復興區拉拉山一家渡假旅館前買了5盒水蜜桃,但其中2盒不只被業者掉包成爛掉的,甚至還有一顆被換成蘋果,讓她氣壞了!對此,業者出面強調是誤會一場,還提供雙方交易時的監視器畫面澄清,也表示寄放時間約3小時,期間也沒有人去碰。老闆也直言,對顧客很抱歉、有把錢匯還回去。而農業局也組成聯合稽查小組上山稽查,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民眾說:「這個怎麼賣。」老闆站在水果攤前熱心招呼,慕名而來的客人看著滿桌水蜜桃,也邊比劃邊跟業者詢問價格品質,而業者小心翼翼拿起水蜜桃宣傳,再放進紙盒中再細心綁好,民眾一買就買了5盒,但...,當事人說:「8顆水蜜桃,其中你調包,爛掉的就算了,還有一顆給我換蘋果了。」

當事人指控,買了5盒水蜜桃先拿走一盒,其他4盒先寄放在業者那,沒想到有2盒被調包其中一盒還爛光光,而且還有一顆蘋果混入其中充當水蜜桃,同一盒中4顆水蜜桃,外表已經明顯變色壞掉了,讓她氣到聯繫店家理論。

當事人VS.當事業者說:「(明天寄4盒給你,補你...),我不管你寄幾盒,我們都覺得很可怕。因為你做生意太不老實了,沒有人做生意像你這樣,(不會啦,不會啦)。(不要這樣,做農很辛苦啦)。」業者嘴裡喊冤,也澄清不是存心要偷天換日,用蘋果充當水蜜桃。

當事業者VS.記者說:「是一場誤會,誤會說老闆娘放的,前一天放的。他把布蓋起來,他怎麼會來想說,把它打開。(老闆也沒也打開來看),他沒有看,他沒有看,他只是說看客人來了,他也老人家了,看客人來就很高興了。」

看客人來就很高興,還提供雙方交易時的監視器畫面,雖然表示寄放時間約3小時,時間太長無法提供,但自清有綁好期間也沒有人去碰,而消費者難以接受,當事人VS.當事店家說:「還是我去警察局直接去提告,說你們詐騙消費者,(不要這樣啦,一點小事情呢)。」

法律戰攻防前,老闆已先把錢匯還回去給消費者,也希望能和解,但還是得看當事民眾是否接受,而面對消費調包爭議,農業局今(8)日會同相關單位上山聯合稽查,跟業者面對面話說清楚,並建議店家確保品質標示清楚,並以現場交易為主,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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