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蓉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明(23)日將迎來第二波罷免投票及核三公投,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2)日就提醒民眾仔細閱讀5大注意事項,其中若在圈定後將選票出示他人,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請大家留意。
5大注意事項
1.投票日雖未禁止公投宣傳活動,但不得從事罷免活動或有其他競助選行為。
2.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票,並不得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罷免投票相關的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
3.不得攜出公投票或罷免票,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4.不得撕毀公投票或罷免票,違者,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5.不可於圈定後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中選會也提醒,投票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等三樣東西,並切記投票時不要帶手機進投票所,若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則不在此限,也請留意投票時間在上午8點至下午4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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