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苗栗縣
台電位在苗栗通霄的海底輸氣管線標案,今年一月由歐洲廠商得標,不過卻被質疑,投標過程受特定廠商操控,導致5次招標過程有4次流標,最後得標金額還比預算高出65億元,台電強調,主要是前4次招標,不是未達投標廠商家數,就是廠商的承包價格太高,至於為什麼第5次得標金額會高出65億元,台電說,是依規定採「最有利標」來辦理。
台電副總經理蔡志孟說:「合不合理,我發現還有一些工程,(經費)可能呈倍數成長,所以,以目前當時的訂價,我們認為它都符合相關的一些,需要去考量的因素。」
台電公開招標海底輸氣管線標案,但招標了5次,前4次都流標,從2024年初開始,第一次招標只有一家廠商來投標,第二次也只有一家廠商,而且價格過高,第三次台電雖然放寬資格,但也只有兩家廠商投標,未達政府採購法三家廠商有效競爭性的規定,第四次也只有兩家廠商,而且價格過高,一年後才以最有利標。
完成第五次招標,不過得標金額369億,超出預算的305億,比例達到21%,台電副總經理蔡志孟說:「受到國際相關事件的影響,燃油的指數,還有海上貨運的指數,匯率的影響等等,所以我們將預算往上調。」
得標的歐洲廠商,在阿拉伯和越南等地,都有建造能源管線工程的經驗,雖然外界質疑招標有問題,但台電聲明,因為工程金額大、案情複雜、不同廠商難訂出統一比較的規範,採取最有利標,主要是避免低價得標廠商做一半倒閉,或廠商經驗不足導致經費暴增,公共工程會希望這次用合理價錢,選好的廠商,如期完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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