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一早發6筆錢! 符資格拿近十萬

勞保局一早發6筆錢! 符資格拿近十萬 | 華視新聞
示意圖/取自資料照

吳欣蓉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勞保局日前公告9月進帳事宜,今(30)日將發放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保老年年金給付、國保喪葬給付、國保遺屬年金、國保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共6筆款項,符合資格的人,趕緊刷存摺確認有沒有收到!

勞保局指出,在國保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就可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如果是在「退保期間」或「65歲以後」死亡的人,由於死亡時不是國保被保險人,所以不能請領國保喪葬給付。

至於給付金額,是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調整為1萬8282元;另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為1萬9761元,所以,若被保險人於112年1月15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則喪葬給付金額為1萬9761元×5=9萬8805元。

如果被保險人於111年10月31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支出殯葬費的人於112年1月20日申請喪葬給付,因為被保險人死亡時的國保月投保金額為1萬8282元,所以喪葬給付金額為1萬8282元×5=9萬1410元。

不過,喪葬給付必須在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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