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女童「黃金葛汁」毒害男同學 遭求償101萬判賠61800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在2023年發生國小4名女學生,將有毒的黃金葛汁滴入男同學的水壺中,造成男同學喝下後腹瀉、嘔吐、嘴麻,過程中還有毒物籤條,有姑婆芋、夾竹桃和黃金葛,最後是因為黃金葛好取得才用黃金葛,男學生家長氣憤告上法院,除了1名女同學道歉沒被求償,其他3人被求償100多萬元,台中地院一審審理,考量案情程度和被告家長經濟狀況,判3名女同學和他們的家長賠6萬1800元,可以上訴。但判決一出有民眾認為,賠償金額太少,可能無法起到警惕作用,但也認為除了賠償,家庭教育也很重要。

    椅子底下放著紅白色瓶蓋小玻璃瓶,裡面裝著半瓶透明汁液,這是有毒的黃金葛汁,台中1所國小4名女學生,就把有毒的黃金葛汁,滴進男同學的水壺裡。

    事情發生在2023年,有4名國小高年級女學生,不滿男同學言行和長期騷擾,合謀在男同學水裡下毒,在男童學水壺滴入黃金葛汁,造成男同學喝下腹瀉、嘔吐、嘴麻,事發後,男童家長非常生氣,還拿出好幾張紙條做成的毒物籤條,有夾竹桃黃金葛和姑婆芋,最後採用黃金葛,還有紙條寫黃金葛只會口腔刺痛胃痛而已。

    男童家長一狀告上法院,其中1名女學生向男童道歉,沒被求償,另外3名女學生和家長,則被求償101萬5050元的醫藥費和精神撫慰金,經過法院審理,認定涉案3名女同學的行為確實侵害男童健康權,因此一審判決,3名女同學及家長賠6萬1800元

    非當事民眾說:「是覺得有點輕,小朋友送醫什麼,這都要時間,而且如果家長還要請假照顧小孩的話,這也是損失,他(小朋友)不知道6萬塊可以買多少東西,應該是用教的,誠心給人家道歉,就不要再犯。」

    不少民眾認為,判決賠償金額不高,難遏阻下一次的脫序行為,不過最重要還是家庭教育,一審法官判賠6萬,主要也是考量被告家庭經濟狀況,原告也能依法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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