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日前有民眾提議「國高中上課時間改為10:00到16:00」,發起後數天就破萬人附議。教育部今(13)日做出回應,若上課時間由原來的8點左右至10點上課,每週將減少10節課的授課時間,無法按照課綱安排課程。且國教署112年度調查各地方政府對於國民中學延後上學之意見,與114年10月28日諮詢會議地方政府所提意見一致,皆是「維持現狀」。教育部強調,課綱調整茲事體大,此等重大教育工程尚不宜貿然推動,但針對學生休息、睡眠改善及促進身心健康部分,將會有相關配套機制。
日前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國高中上課時間改為10:00到16:00,避免慢性睡眠剝奪導致學生憂鬱、自傷自殺風險提升」,並認為應全面移除非必要多元課程,將國高中生上課時間縮短為10:00-16:00,有效改善學生睡眠品質與時間,成就更好的學習效率,「國高中生已有能力自行通勤上下學,因此大可不必將上學時間配合家長上下班時間。」
教育部今日回應,關於上課時間調整部分,目前學生修習的各類課程與節數/學分數是學校依據課綱進行適當規劃。依據課綱規定,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之課程規劃,學生在校上課每週35節,若縮減學生上課時間由原來的8點左右至10點上課,預計減少上午2節課的授課時間,也就是每週減少10節課的授課時間,會造成學生沒有足夠時間學習所定內容及培養基本素養。
而國民中學教育階段學習總節數,7-8年級為33-35節,9年級為32-35節,每節45分鐘,各校應依課程綱要規定規劃課表;若延後上課時間,依現行課程綱要節數規定,需延後1節課以上之放學時間至16時30分以後,無法於建議時間內進行課程安排,且將影響課間緩衝時間安排,未必利於學生獲得適當的休息時間。
教育部指出,國民中學學生在校作息及各項非學習節數之活動,由各校依地方政府相關規定自行安排,爰作息時間之調整,係屬地方政府權責,實務上多由地方政府考量地方特性差異、交通狀況、學生安全及家長工作型態、接送需求等各項因素,訂定行政規範,經本部國教署112年度調查各地方政府對於國民中學延後上學之意見,與114年10月28日諮詢會議地方政府所提意見一致,皆是「維持現狀」。
而本提案提出後引發熱議,贊成與反對的意見兩極化,教育部表示,此情況與109年類案評估情況相似,尤其在國中階段的上課時間調整,各界意見仍差異大,於諮詢會議中各與會代表亦指出課綱調整茲事體大,牽涉到家長上班及接送、學生安全、地區交通資源、學習品質與教育價值、家庭生活作息、學校作息及管理、教師授課時數等諸多層面,此等重大教育工程尚不宜貿然推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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