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因應現代人工作忙碌,國內餐飲服務之多元化,使得提供餐飲服務業者與網路外送平台合作情形日益遽增,國人亦經常使用美食外送平台APP訂餐,食藥署為確保食品外送服務安全衛生,近日將啟動「114年度美食外送平台暨雲端廚房餐飲業稽查專案」。食藥署今(17)日公布執行結果。

食藥署於7月1日至9月30日會同地方衛生局執行「114年度美食外送平台暨雲端廚房餐飲業稽查專案」。食藥署針對「美食外送平台業者」、「美食外送平台合作之餐飲業者」、「雲端廚房業者」、「美食外送平台外送服務員」進行查核。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說明,美食外送平台業者部分,共稽查6家,於食品業者登錄、定型化契約及消費者申訴處理流程等查核項目均符合規定。
劉芳銘表示,美食外送平台合作之餐飲業者及雲端廚房業者,共計稽查343家,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初查主要缺失有從業人員個人物品未專區存放、食品從業人員未依規定體檢、作業場所不潔等,經所轄衛生局限期改正後,皆複查合格。
劉芳銘說,美食外送平台外送服務員部分,共查核133位外送服務員運送作業衛生情形,查核結果均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規定。GHP初查主要缺失有從業人員個人物品未專區存放、食品從業人員未依規定體檢、作業場所不潔等,經所轄衛生局限期改正後,皆複查合格。
劉芳銘提到,查核相關菜單及食品標示,查獲2家業者標示不符規定,另查獲1家業者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裁處共計新台幣9萬元。
標示不符規定業者:基隆市川崎拉麵,因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基於業者初犯或財力不足,依同法45條及行政罰法裁處2萬元;台東縣六扇門時尚湯鍋,因玉米筍基因改造資訊標示不符,依同法開罰4萬元。
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早安美芝城台南西門概念店,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依規定裁處3萬元。
劉芳銘表示,本次專案抽驗349件成品,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及12件米麵濕製品檢驗邦克列酸。其中基隆市人从众厚切牛排的紅茶初抽驗檢出腸桿菌科350 CFU/mL,複抽驗檢出850 CFU/mL,超過限量標準10 CFU/mL、超標85倍,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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