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非法載運廚餘餵養豬隻」 首次違規就罰40萬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政府決定2027年起全面禁用廚餘養豬,今年2026年則是轉型過渡期。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元旦開始7縣市有條件式廚餘養豬,其餘縣市則都禁止,為避免非法載運廚餘及豬瘟事件重演,將提高裁罰基準,首次違規罰新台幣40萬元,依次處罰最高可達400萬元。應變中心強調,未來針對未申請轉型者、未獲核可或其他不符合預期樣態的養豬場,將列為高風險查核對象,嚴防私自收受廚餘餵豬行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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