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不少人發生車禍不會報案,選擇私下解決,但要小心可能衍生其他問題!因為沒有報警就沒有報案單,不但難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萬一對方反悔提告求償,舉證就變得很困難!律師提醒,即便雙方約定和解,也不代表對方放棄日後提告刑事訴訟的權利,民眾得要多加注意。
白車跨越雙黃線,撞上對向紅色轎車,接著整輛車失控,撞進騎樓,卻直接倒車離開,民眾說:「跑掉囉,他沒有停。」民眾看傻了眼,車禍肇事卻直接離開現場,類似事件不只這一樁,撞到人沒說對不起,反而加速逃離,車禍事件時有所聞,有些人會留在現場好好面對,有些人則是選擇私下解決,不過這可能延伸出不少問題。
民眾VS.記者說:「離開現場,什麼事都很難講,(就是要書面這樣),一定要書面不能只有說口頭上,說這樣交代差不多,我們就離開,這樣不行(這樣不保險)吃過虧。」民眾說:「就是如果有問題的話,我覺得還是直接聯絡保險公司,或是警察會比較保險。」
法律規定,如果只有車損不算肇逃,根據相關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不過如果有人傷亡,且明知事故發生還離開現場,就構成肇事逃逸,非本案律師李育昇說:「仍應該等待警方到場處理,以免對方日後反悔提告肇事逃逸,另外,即便對方約定和解,也不代表對方就拋棄了,日後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的權利。」
如果民眾選擇私下解決,沒有報警,就沒有報案單,難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除此之外,沒有正式和解書等證明,即使有對話紀錄,舉證難度還是相當高,肇事者在欠缺事證的情況下,不但可能敗訴,還得支付訴訟所衍生的相關費用,凡事還得謹慎為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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