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屏東縣
屏東縣衛生局,年前到恆春夜市稽查,發現有攤商違法販售未經核准輸入的中國零食,標榜「社群暴紅款」,經查,未取得輸入許可,通通遭稽查人員下架封存,業者最重面臨3百萬元的罰鍰。
過年前,衛生局人員來到屏東恆春夜市稽查,攤商擺出零食,但仔細一看,全部都是簡體字,一個約10塊到15塊,標榜社群網紅款,但這些通通都是非法販售,簡體包裝上,有麵筋、辣條和辣片等5項調味食品,遭衛生局勒令下架、停止販售。
由於去年年節,恆春夜市也發生類似違規案件,沒想到今年年前回來稽查,又發現有攤商,販售來入不明的中國零食,通通被下架封存,後續也帶回相關證據,進行後續裁處。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陳彥任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規定,自國外輸入食品除自用外,應向食藥署申請查驗,取得輸入許可通知,始得進口販售。」
違者可面臨3萬到300萬元罰鍰,衛生局強調,缺乏合法輸入許可證明的食品,恐怕潛藏非法添加物或防腐劑超標的風險,提醒民眾,別購買標示不明的零食,以免將食安風險吃下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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