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踩紅包」用腳拖行後撿起 失主調電眼提告侵占

綜合報導  / 彰化縣

彰化一名女子昨(28)日下午在逛賣場時,看到地上有一個紅包,先用腳踩住,接著往前滑行一段距離後彎腰撿起來。遺失者說,紅包是包給小朋友的,疑似小朋友在賣場不慎掉在地上遺失,回來賣場調監視器才發現整個被撿走的過程,雖然這名女子在2個小時後將紅包歸還,但當事人還是決定提告侵占遺失物。專家說是否成立侵占,將判斷當下女子撿紅包的動作,以及她歸還的時間點。

女子在商場內把好幾瓶酒放進購物籃中,但仔細看旁邊的地板上,有一個紅包,下一秒女子的右腳踩在紅包上,不斷往前走接著彎下腰,把紅包撿起來繼續逛賣場。

民眾在臉書上發文把監視器公開,想找回紅包,因為這個紅包是包給她們小朋友的,文章當中後續更新,在發文後約2個小時,他們快做完筆錄的時候,女子有來派出所說她撿到紅包,事發就在彰化市這間食品賣場,當時女子在飲品區前方,透過類似太空滑步的方式,踩住紅包往前移動。

目擊員工:「她就是走到我的前面,飛出一個紅包來,我就說小姐妳的紅包掉了,她就撿起來。」紅包內當時有2千元現金,儘管女子後來有到派出所歸還紅包,但當事人決定提告侵占遺失物。

中正派出所副所長林瑞峰:「本所依規定受處理,將簡嫌依侵占遺失物函送彰化地檢偵辦。」非當事律師陳頂新:「她現在是兩個小時後(歸還),通常撿起來,縱使不知道是誰,可能也會拿去櫃檯等等的,當下的這個行為,我認為會成立。」

女子的行為算不算侵占,專家說主要會依照當時的動作,以及歸還時間來認定,而當下女子把紅包撿起來,第一時間不是把它交給櫃檯難免讓人起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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