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綠人」閃了別跑! 交通部修法新規上路

「小綠人」閃了別跑! 交通部修法新規上路 | 華視新聞

林禎倚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眾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若見到「小綠人」開始閃爍時,過去法規規定,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者被禁止通行,違規進入將遭開罰,可罰500元。交通部今(11)日正式公告修正放寬違規認定標準,小綠人閃爍時從「禁止」改為「避免跨入」行人穿越道。

為提升行人穿越道路的通行安全,交通部今(11)日公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在行人綠燈倒數或閃爍時,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應「避免跨入」,已進入者盡速通過或停止交通島上。

交通部今(11)日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本次修正核心在於明確化「行人綠燈閃光」的顯示意義,綠燈倒數或閃爍並非催促行人奔跑通過,而是提醒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的行人「避免跨入」,應等待下一輪綠燈,以確保自身步履從容與安全。

交通部指出,本次修法特別考量到學童、長者或行動較緩慢的族群,綠燈倒數秒數的目的是提供行人判斷剩餘通行時間是否充裕。若行人發現秒數不足,或綠燈已開始閃爍,應評估自身步伐考量優先,留在路邊等待下一輪燈號,避免因低估路程、在車道上奔跑或因焦急產生意外風險。

交通部呼籲,行人穿越馬路應保持從容,看到綠燈閃爍時「停、看、聽」,切勿強行跨入路口。後續也將請各道路主管機關檢視路口秒數配置,確保各族群都能安心、安全地穿越道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