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翔 報導 / 南投縣
南投一名林姓男子去年跳樓輕生,當時壓到一名擺攤賣菜的老婦人,雙雙不治。婦人家屬向跳樓男子家屬提告要求精神慰撫金,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定讞,法官認為跳樓男子刻意到鄰居家跳樓讓自家不會變成兇宅,表示仍有思考能力,而老婦人雖然違法擺攤也不代表得出人命,判跳樓男子的家屬必須賠償520萬元。
救護車趕來,老婦人倒在地上生命跡象微弱,另一名66歲林姓男子也是傷勢嚴重,兩人被緊急送醫但都沒救回來,兩死命案竟然是林姓男子想不開墜樓尋短,一躍而下壓中路邊賣菜的老阿嬤無辜喪命,家屬無法接受對跳樓男子家屬提告,經過三審判決家屬獲賠520萬。
儘管勝訴,家屬沒有喜悅,認為再多錢也不能喚回老阿嬤性命,但跳樓男子的太太得知得賠520萬並不服氣,跳樓男子的兒子說丈夫當時精神不穩,而且老阿嬤違規擺攤才被波及,但法官認定男子刻意選鄰居家跳表示還有思考能力,老太太違規擺攤也罪不致死,家屬繼承死者遺產,理應負起賠償責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