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盈萱 謝憲宗 林建宏 報導 / 雲林縣
台中一名黃牌重機騎士,行經台61北上四湖路段時,被一台黑色轎車惡意逼車,攔下車理論,轎車駕駛認為騎士開遠光燈挑釁,騎士否認,雙方爆發口角,轎車駕駛把騎士推倒在地猛踹騎士,直到轎車駕駛太太勸架才沒繼續毆打騎士,騎士等警方到場後,對轎車駕駛提告傷害罪,對手也反告傷害。
黃牌重機騎士行經台61北上四湖路段時,一台黑色轎車突然逼近他,把他逼到路肩停車,重機騎士K先生VS.轎車駕駛說:「有事嗎,你為什麼一直用遠燈照我,啥,你不會騎機車是不是,我沒有照你啊。」轎車駕駛認為,騎士開遠光燈挑釁,騎士否認,雙方爆發口角衝突一觸即發。
重機騎士K先生VS.轎車駕駛說:「你不要拉我,你不要拉我,我們到外面來講,我沒有拉你啊。」轎車駕駛把騎士推倒在地,猛踹騎士,直到轎車駕駛太太勸架,才沒繼續毆打騎士。轎車駕駛太太VS.轎車駕駛說:「不要再打了啦,你去報(警),我又不怕你。」,騎士痛的倒在地上趕快報警,重機騎士K先生說:「他說他我那個閃大燈閃到他,重機騎過伸縮縫之後,壓下去會有閃大燈的類似狀況,我認為我是誤會被逼車,我都沒有打他,我是從頭到腳都有傷。」
騎士事後驗傷提告,他回想當天過程還是很害怕,不懂為什麼被誤會還被打,非當事車行業者陳建誠說:「因為原廠的懸吊都是以舒適性為主,原廠設定的重量超過車主重量,所以你有可能坐上去,後面避震器壓低,車頭就稍微會浮一點點,所以投出去的大燈的光源,也會變得比較高一點。」車行業者認為,如果近光燈投出去角度偏高,可以做燈具調整,避免誤會發生。
台西分局副分局長李建興說:「派出所受理後立即前往,依事證移送法辦,呼籲一有行車糾紛,務必保持冷靜。」行車糾紛演變打人衝突,先動手就是不對,騎士希望透過司法討公道,不過打人的轎車駕駛,也對騎士提告傷害,目前已將案件送往地檢釐清事情真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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