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警局為維護交通秩序,並減少員警執法風險,自108年起開始推動科技執法,運用科技設備取締交通違規,目前啟用 34 處科技執法設備,統計今(112)年 11 月各處設備違規取締件數較測試期間減少 95.9%,成效顯著。並將在「民權東路與舊宗路、行忠路口」、「港墘路與堤頂大道口」、「南京東路與建國北路口」及「忠孝東路與敦化南路口」等4處地點建置科技執法設備,明年元旦(113年1月1日)啟用。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為持續維護交通安全,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篩選多事故路口,並配合內科交通安全改善計畫,擇定「民權東路與舊宗路、行忠路口」、「港墘路與堤頂大道口」、「南京東路與建國北路口」及「忠孝東路與敦化南路口」等 4 處地點建置科技執法設備,訂於明年元旦起正式啟用。
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科技執法將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闖紅燈、未依規定轉彎、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等違規項目,以「多行向、多功能」科技設備偵測取締,並於「民權東路與舊宗路、行忠路口」、「港墘路與堤頂大道口」等 2 處內科地區易壅塞地點,規劃「路口未淨空」違規取締,以維持路口淨空與暢通,促進內科交通順暢。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另鄰近忠孝東路與敦化南路口之「敦化南路1段270巷與仁愛路4段71巷口」因道路狹小,且鄰近學校、餐廳、百貨公司等,人車通行量大,如車輛進入路口未確實停讓,將提高事故發生風險,交通警察大隊配合中央推動「無號誌路口停讓」政策,於該巷口西往東方向增加「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科技偵測功能,運用 AI 辨識未停車再開行為,如有違規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規定舉發,提醒用路人應注意停讓,確認安全後再行通過路口。
交通警察大隊提醒,科技執法設置目的是希望減少交通違規、促進用路順暢,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保護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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