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昀杉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大東夜市因台南市府重新標租部分用地,而得標者與原經營團隊不願合作,導致夜市分裂為「大東夜市」與「大東東夜市」,自今年9月起才陸續恢復營業,不過現今台南市府認定,兩間夜市均未取得合法夜市營業許可,將停業一個月。
昨(26)日晚間,大東夜市發公告表示,因台南市府審核該夜市未取得「攤販集中場許可」,因此將從113年1月3日至113年2月1日暫停營業,並且大東夜市也宣布「祈請各攤商協力及共體時艱,此期間各攤商所繳納租金,自各攤商下期租金扣抵補償。」
早在今年9月,台南市經發局市場處就曾表示,業者還沒取得夜市設置許可,但大東夜市和大東東夜市卻相繼開業,同時因攤位、租金、範圍有變動,因此法理上視為新事件,依《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屬於未取得設置許可的新夜市,不得營業。同時也呼籲兩間夜市的經營團隊,盡速取得設置許可,以免影響攤商的生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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