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案外案!占國有地出租停車位 屋主澄清:被人假冒

柯皇名 黃柔蓉 報導  / 台北市

在北投有人聲稱要出租停車位,一個月1500,但這地點卻是在民宅門口,引起議論。這難道是,侵占國有地嗎?我們實際到現場跟屋主求證,卻意外發現案外案。原來這篇貼文並不是屋主自己發文,而是鄰居挾怨報復,假冒名義在惡搞。

雙北停車位,實在是一位難求,沒想到有人發文自稱說要,出租家門口停車位,而且一個月才1500元,立刻引起網友熱議,驚呼占地為王都可以租,但這低廉的價格也讓網友質疑,是不是跟屋主有嫌隙,故意請大家去停造成困擾,記者黃柔蓉:「北投這一棟民宅,一樓雖然設有車庫,但地上並沒有畫上紅線,因此就有人找到商機,要出租門口的停車格,但實際詢問屋主他們並沒有出租,是有人在惡意惡搞。」

屋主再三澄清,從來都沒有打算,出租停車位,是隔壁社會住宅鄰居,故意假冒名義發文,實在讓他們不堪其擾,律師李育昇說:「冒用屋主的名義,亂刊登廣告要出租國有土地,鄰居可能會涉犯刑法的,偽造文書罪及詐欺罪,合併處罰可能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而實際查證停管處,這處道路確實屬於公有地,出租恐怕會吃上罰單,台北市停管處營運科科長李杰儒說:「民眾當然是沒有,不可以去私自有收取費用跟占用行為,是違反停車場法的規定,這部分的話會裁處3000元到1萬5千元的罰鍰。」如果造成原屋主困擾,甚至還得要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鄰居因為一時之念挾怨報復,真的得不償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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