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種瀛 洪年輝 吳建宏 報導 / 雲林縣
國道雲林路段3死車禍,死者廖姓女子家屬,無法接受意外事故說法,質疑另一輛車上的蕭姓和邱姓男子,因為債務糾紛,才會在國道上逼車,最終導致悲劇發生,檢方調查發現,雙方從台中一路追到雲林,最快時速甚至高達190公里,而這場車禍中,唯一生還的邱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發現案情不單純,已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深夜10點多,國道中山高南下虎尾路段,兩部轎車高速追逐,後方黑色轎車,緊緊跟著前方銀色轎車,通過雲林斗南路段沒多久,意外隨即發生,兩台車疑似碰撞翻覆,造成銀色轎車鄭姓男子、廖姓女子,和黑色轎車蕭姓男子死亡,邱姓男子重傷,由於車禍疑似債務糾紛引起,唯一生還的邱姓男子,經檢方訊問後,認為案情不單純,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說:「涉及刑法第185條以他法致生公共危險,致人於死等罪嫌被告邱姓男子犯罪嫌疑重大。」檢方調查,廖姓女子疑似債務問題,被蕭姓和邱姓男子,在台中市追債不成,廖姓女子一開車離開,就被對方追車,雙方從台61線開始追逐,上了國道3號再轉國道1號,然後一路往南狂飆,最後在斗南發生車禍,期間最快時速甚至達到190公里。
記者VS.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說:「(經ETC)測試平均為170至190,(兩個小弟上面還有主謀這部分),這部份我們還在查證中。」由於廖姓女子中秋節前,就被強押去領錢,幾天後就發生車禍,全案疑點重重,被羈押的邱姓男子,成了唯一目擊證人,因為他還在治療傷勢,檢警在病房外布署警力戒護,不讓任何人靠近,影響偵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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