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祭600煙火吸睛 溪州大橋出現1公里違停「車龍」

徐孟蘭 謝憲宗 謝忠義 吳建宏 報導  / 彰化縣

雲林縣和彰化縣共同舉辦文化祭活動,6日晚上在西螺大橋的西螺那一側的高灘地上,施放600秒的煙火,當時和西螺大橋平行的溪州大橋上,有許多車輛經過,駕駛們看到美麗煙火,竟然將車違停在路肩和機車車道,下車賞煙火,長長一整排至少1公里長,不少騎士騎車經過,差點就被轉彎出來的轎車撞上。

超美煙火,衝上夜空,爆炸瞬間,綻放出絢麗火光,這是雲林縣和彰化縣共同舉辦的文化祭活動,放煙火的地點,在西螺大橋靠近西螺這一側的高灘地,西螺大橋辦活動,旁邊溪州大橋上,有許多車輛經過,看到美麗煙火,竟然有人將車子停在橋梁旁邊賞煙火。

經過機車,差點就要被轉彎出來的轎車撞上,趕緊按喇叭,溪州大橋的路肩和機車車道,放眼望去,長長一排,都是違停轎車,還有民眾下車站在路肩拿出手機拍煙火,民眾說:「比較空曠的地方,橋上還是路邊比較不安全。」

目擊民眾粘小姐VS.記者說:「車子一直衝出來怕會撞到,妳們大概閃了幾部車超多的。」她是當時騎車經過的粘小姐,說當下違停看煙火的車,很多也很危險,而溪州大橋連接彰化溪州到雲林西螺,橫跨濁水溪,全長3公里,當時違停的車輛,目測至少有1公里長。

彰化北斗分局第五組組長王郁詩說:「在橋梁停放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能處新台幣300元到600元的罰鍰。」因為溪州大橋橫跨彰化和雲林轄區,因此彰化和雲林警方,當時都有派員警,開車上橋,驅離停在路肩和機車車道轎車,來來回回好幾趟,只要屢勸不聽,就會開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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