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洪年輝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憋不住想要在路邊「方便」一下,卻差點釀成國道車禍!一名休旅車駕駛開車經過國道1號彰化路段,發現前方有一輛轎車停在車道上,急踩剎車放慢速度,靠近後才發現,一名男子下車站在外側護欄旁小解,讓他相當傻眼,因為當時國道上車流量大,一個不注意很容易追撞上去,就算要緊急變換車道,也可能被後方車輛追撞,警方說臨停車道小解,又沒放三角錐警示,最高可罰3萬6千元。
休旅車開在國道1號彰化路段最外側的輔助車道上,前方有輛轎車,停在車道上,目擊駕駛早早發現,踩煞車放慢速度,靠近看,有一名紅衣男子,下車站在護欄旁邊,整個人是貼近護欄,在小解。
民眾說:「這真的滿扯的,我今天時速是100(公里),如果遇到,我的反應時間說不定只有50公尺,我說不定會直接撞上去,那又不是路肩,他這樣子太危險,他沒有顧慮到自己,也要顧慮到別人。」
人有三急情非得已,憋不住了在路邊解放,但也不能像紅衣男子這樣,在高速公路的車道上小解,還好當時,目擊駕駛,遠遠就看到有車停在車道上,有足夠時間放慢速度,而且當時左側車道,車流量大有許多大貨車接連開過去,目擊駕駛當下要是來不及煞車,要急切左邊車道閃避,也很有可能,會被後方車輛追撞。
國道警察第大三隊員林分隊長廖志偉說:「乘客下車解尿,非遇突發狀況,勿於車道中暫停。」警方表示,在國道的車道上臨時停車,大多是車輛故障,並且要在後方100公尺處放三角錐,提醒後方車輛,要放慢速度,但像這位紅衣男子在車道上小解,又沒有放三角錐警示,很可能引發連環追撞,因此可對駕駛開罰,最高3萬6千元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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