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租地竟討土地謄本.身分證 婦農地險被騙走

綜合報導  / 雲林縣

有農地要出租的農民注意了,雲林斗南分局日前受理到1件民眾農地差一點被詐騙的案件。一位老婦人有一塊沒在做的土地,最近接到一個男子開價要用每月7000塊跟她租來做,但要求要先提供「土地謄本」跟「身分證」正本,以方便簽租地的契約,好在這位婦人到地政請土地謄本時,工作人員機警發現有異報警,警方提醒,土地謄本跟身分證正本若提供給別人,恐怕地是會被賣掉,請民眾多加注意。

警員來到地政事務所,跟工作人員一起向婦人人說明,土地謄本跟身分證「正本」若同時給出去,可能造成的後果。斗南分局斗南派出所日前接到一件農民的土地差點被詐騙的案件。一位70多歲的婦人,到斗南地政要申請土地謄本「正本」,說是要租人農地,工作人員判斷這可能是詐騙,馬上通報警員到場處理。

經了解,這位婦人有一塊沒在耕作的土地在台南將軍,最近有一名男子跟他聯繫,說要用一個月7千塊地租金跟他租來做,但要求要先提供土地謄本跟身分證的「正本」,寄過去給他,方便打租地契約,警方是馬上協助阻止,同時提醒民眾,租地不需要提供謄本跟證件的「正本」,這些若同時給別人,後果不堪涉設想。

斗南派出所警員林宗憲說:「這個要以每月七千塊向這個婦人承租,但是附帶的條件是,需要婦人將土地騰本的正本,以及身分證的正本寄給這個男子,如果把正本跟身分證寄出去的話,這一塊土地可能會被拿去冒用借貸,或者是拍賣掉,像地下錢莊,或者是說過戶等之類。」

斗南分局呼籲,民眾千萬別隨意將自己相關的證件跟文件「正本」給他人,遇到金額較高的交易或者是投資機會時,也請保持警覺避免財產受騙。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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