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立院選舉撕票案地院要求拘提陳水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被控妨礙公務的台北市長陳水扁因為在民國八十年擔任立法委員時,與另外兩名立委洪奇昌、彭百顯撕毀立院國防委員會選舉時的選票,而共同遭法院傳喚。

  四年來,承審法官李吉祥傳喚三位共十七次,他們都沒有到庭;這還不包括傳喚證人和查函資料的紀錄。法官李吉祥表示,將發函立法院要求同意拘提立委洪奇昌和彭百顯。至於已不具立委身分的陳水扁,李吉祥會另外發函台北市警局,要求警局把陳水扁拘提到案。李吉祥還表示,七月二十七日將是這次拘提的最後期限,若仍拘提未到,他將再行拘提或對陳水扁發布通緝令。

  台北市長陳水扁獲悉台北地院的拘票已以限時專送寄出的消息後,立即以電話告知民進黨中央,並且拒絕接受媒體採訪;由秘書人員轉告,在民進黨中央尚未擬出對策前,他不便發言。

  由於陳水扁已不具立委身分,台北市警局勢必得在二十七日之前採取進行拘提的行動,到時只怕雙方會很尷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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