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移送撕票案 陳水扁終赴地院報到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長陳水扁在上午九點主動到台北地院出庭說明。在大批法警維持秩序下,陳水扁被安排到二十法庭等候。陳水扁等了近半個小時,台北地院法官李吉祥才到庭訊問。庭訊中,法官要陳水扁站在被告席前,依訊問一般被告方式進行,並沒有給予任何禮遇。

  法官一再訊問陳水扁在立法院八十八會期撕選票的細節,並提出多項證人指控。但陳水扁一再強調,依據三權分立原則,法院無權過問國會內部事務;法官馬上反駁,指妨害公務案是否成立,應該由法官認定。雙方針鋒相對。庭訊進行半個小時結束,陳水扁在大批群眾聲援下步出法院,仍然強調本案為政治案件。

  下令拘提陳水扁的法官李吉祥則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何況陳水扁妨害公務案是由立法院移送,陳水扁被傳廿五次不到,顯然不尊重司法。此外,有法政學者認為,陳水扁故意選在拘提期限後出庭,顯然藐視司法。司法界人士指出,陳水扁這次面對司法的態度,相信社會自有公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