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制憲 非常必要(快語台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昨天在圓山飯店召開了「台灣制憲國際討論會」,那個會議僅僅來自美國,法國,德國,捷克,日本等外國憲法學者就有將近二十名,他們的發言不能不讓人想到,為什麼這些來自不同國家、說不同語言的憲法學者,都認為中華民國的憲法是必須要改革的?我想可能是因為他們從真實出發,從常識出發,看到了中華民國憲法所涉及的三個原則性問題:

  第一個,中華民國憲法是黨法而不是國法,民主憲法一般都要體現兩個內容,一個是民主自由精神,一個是人民參與制定,但一九四六年在中國南京制定的這部中華民國憲法,這兩條都不符合,它不僅沒有中國人民參與的民意基礎,更沒經過台灣人民授權,它根本不符合民主原則,它的本質是國民黨的黨法,而不是人民的國法。

  第二個,即使這部憲法是有中國人民參與制定的,那它在法理上也不能自然而然地成為台灣人民的憲法,因為台灣人的身份認同已經發生了變化,根據今年一月《聯合報》的民調,這個民調說,自己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在過去十年來由百分之十六上升到百分之五十五,而在這個月,台灣的另一家民調公司,叫全國公信力調查公司的民調是,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是百分之六十二,而認為自己是中國人的從十年前的百分之六十二,現在已經降到只有百分之十四,這就是說,現在多數台灣人民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那他們當然就不認為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份,不願意使用那部在中國制定的強加給台灣人的中華民國憲法。在這種情況下,台灣當然需要制定一部台灣人自己的憲法。

  第三個,修憲和制憲是有本質區別的,修憲是修中華民國憲法,而制憲是制定台灣憲法。我們不說別的,僅僅是為了台灣的安全,也應該制定新憲法,因為中共要打台灣的主要理由是國共內戰還沒結束,所謂國共內戰就是國民黨和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之戰,因此台灣人民只有通過制憲,去掉那個虛假的中華民國國號和國民黨制定的憲法,那麼國共內戰在法理上就無法存在了,台海才會有安全。因此可以說,台灣的前途就在於有一部台灣人民參與制定的、體現現代民主自由精神的新憲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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