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立院行使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也請假北上立法院,抗議謝文定,身為檢察官公然上街,引起全國一陣譁然,在剛剛花蓮地檢署考評會做出決議,將李子春記兩大過處分!不過李子春一點也不在意,他說大家高興就好!
檢察官李子春參與政治色彩鮮明的活動,還站上宣傳車,發表有特定政治傾向的言論,這樣的行為引起外界非議,花蓮地檢署開了一下午的考評會作出懲處。雖然李子春強調當天是請假參加社會運動,但是鮮明的訴求,秀得出濃濃政治味,還是必須被懲處,不過李子春仍舊不改本色,一點也不在意。
花蓮地檢署雖然在事發隔天馬上做出記兩各小過得處分,但是並沒有要求李子春要暫時停職,民進黨團認為這樣得懲處太輕,不懲處適不適當,司法界只希望這樣的案例不要再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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