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 09:15

補休不完領加班費 勞工:聽聽就好

補休不完領加班費 勞工:聽聽就好 | 華視新聞

羅旺哲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勞工們有福了!勞動部未來擬修法,明定補休標準,未來只要勞工未在半年內休完一般上班日的加班補修,雇主應該要補加班費。不過,許多勞工卻不以為然的表示「聽聽就好」。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勞動部勞動條件司長劉傳名表示,勞動部現以解釋令讓勞工可選擇補休,但未明文規定補休期限、標準,因此希望藉由修法,將補休標準納入勞基法,並參考公務人員時限標準,未來只要勞工補休超過6個月沒休完,就改付加班費。

而勞動部也表示,也將討論例假日、國定假日停休也可比照此方案。

不過,多數勞工卻認為,如果修法納入勞基法內,許多雇主也不見得真的會發加班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