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今天(21日)公布金屬表面處理業安全衛生檢查初查報告,受檢20家業者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總計違規項次達87項,勞檢處已依法通知事業單位限期改善,9月起將針對初查違規事項實施複查,屆時若仍未改善,將依法裁處新台幣3到30萬元罰鍰,直到業者改善為止。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塗裝金屬表面的原料可分為液狀或粉狀,前者會使用含甲苯等有機溶劑的塗料,這些塗料同樣也屬於易燃液體;後者則多會使用具爆炸危險性的粉狀原料,如八仙塵爆即是粉狀原料所致。若未做好化學品標示與使用管理,或作業場所電氣設備未具防爆性能,除會有勞工健康危害,亦有可能會引起火災爆炸,造成公共危險。
勞檢處分析本次檢查結果,安全衛生設施範圍違規缺失達51項,其中24項「未做好化學品管理」最為嚴重,例如未定期監測有機溶劑或粉塵濃度、化學品容器未標示等。其次「未做好火災爆炸預防措施」有18項,例如未選用防爆燈具、未固定高壓氣體容器等。
勞檢處呼籲,雇主應做好化學品使用管理,對於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易燃液體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粉塵滯留場所,也應做好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並依危害特性選用具有防爆性能的電氣設備,才能提供勞工安全的工作環境。(新北市勞檢處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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