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修正案有望? 今日立院協商散會告終

《礦業法》修正案有望? 今日立院協商散會告終 | 華視新聞
(翻攝地球公民基金會影片)

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長蘇嘉全原定今(28)日邀請朝野黨團協商外界矚目的《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等,不過國民黨團、親民黨團都抵制協商未出席,最後以散會告終;對此,環團呼籲政府加強朝野溝通,勿草率了事。

原定今日《礦業法》協商 在野黨團未出席致散會

原定今日下午2點的協商,等了10分鐘後仍然只有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在座。立法院長蘇嘉全表示,今日原本要協商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相關事宜、《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等法案,但只有民進黨團及時力黨團出席。蘇嘉全裁示,請有出席的兩黨團,先將總預算審議流程帶回去,若兩黨團同意,再看國、親兩黨團是否接受,再以此流程處理總預算案後續安排的程序,由秘書長林志嘉與各黨團溝通。

對此,時力立委徐永明會後在臉書炮轟,國民黨以反對《反滲透法》之名拒絕出席《礦業法》的協商,不只不顧國安也忽視國土保育,差勁透頂,建議國民黨直接改名「中共代理黨」還比較名符其實。

利英公司鑽《礦業法》漏洞 環團齊聲譴責力促修法

位於花蓮的利英工礦公司,從2012年起利用《礦業法》的漏洞變更採礦方式,由露天改為地下,嚴重危害環境,並且有侵犯他人土地的疑慮,遭環保署指示重啟環評。但利英工礦卻與環保署槓上,不但缺席環評審查會,更聲稱要提出行政訴願。當時地球公民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立委林淑芬都疾聲呼籲蔡政府應大修《礦業法》,批評現有法律僅重視業者權利,卻對環境、人權造成傷害。

據了解,利英在民國60年取得礦權,88年通過環評,101年因經濟部公告利英露天開採的範圍已謦,103年利英隧改以「室柱法」開採,但直到104年7月,經濟部才以「變更內容對照表」向環署送件,但遭到環保署否決,105年利英改送環差報告給環保署審查,106年1月環差專案小組審查建議要求重啟環評。

藍綠黨團彼此角力 恐讓《礦業法》修正延宕

對於礦業法修法延宕,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在本月19日表示,就本屆立法院生態來講,民進黨擁有多數席次,民進黨想通過的法案,哪一個過不了,「民進黨不想通過的才會過不了」。曾銘宗指出,修法必須考量兩個因素,一是採礦過程中如何兼顧環境永續,另一則是已取得礦業權業者的保障,兩者之間必須取得平衡,才有辦法進一步審議,國民黨團的立場甚至是比較偏向必須顧及環境永續。曾銘宗強調,礦業法修法必須各界有共識才能進一步審議,目前看來是有困難。然而,立法院長蘇嘉全原定今(28)日邀請朝野黨團協商《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國民黨團、親民黨團都抵制協商未出席,且國民黨更是以反對《反滲透法》之名,拒絕出席《礦業法》協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日前表示,目前礦業法修法共有13個版本,也曾朝野協商過4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堅持,還有原住民立委、原住民朋友的堅持,草案已經完成初審送出委員會,經濟委員會2個召委也都開過朝野協商,但沒有結果也沒辦法往上送。李俊俋表示,立法院本來就要呈現多元的聲音,找到大家可以接受的共同點, 現在就是因為有不同意見修法才會卡住,問題就在這裡;若照環保團體的說法不用討論、就要直接表決,「立法院不是這樣做的」。

葉宜津呼籲礦務局「礦業用地」統一託管

民進黨立法委員葉宜津今日表示,《礦業法》目前草案有13種版本,而每個版本都有90幾條再加上原住民專章的考量,更增加修法的複雜度是癥結所在。葉表示,台灣現階段礦業用地取得及管理上困難,原因出於事權管理並未整合,土地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對礦業用地之合理需求,公務系統基本上產生矛盾甚至相互抵觸,致用地取得及管理上產生困難,不僅影響礦合理的規劃開發,更造成機關甚至部會間的不協調,導致國家土地規劃凌亂,國家戰略資源無法有效管理運用,令業者營生困難,也不力於國土保育管理。

葉宜津指出,集中礦業管理是基於現今各國管理(SOP)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參考日本礦業用地管理,由各業者統一報告制度、管理,訊息採集和新的管理模式。集中管理的基礎集中,確實落實礦業權則方向,明確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然後制定符合礦業權者需要的目標,以求根本解決之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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