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治竑3度酒駕入獄!遭民進黨開除黨籍 中選會撤銷登記

劉治竑3度酒駕入獄!遭民進黨開除黨籍 中選會撤銷登記 | 華視新聞

鄒宗良 綜合報導  / 苗栗縣

民進黨苗栗縣議員劉順松,原本打算爭取連任,不料於今年8月底病逝,其子劉治竑過去擔任父親特助,日前接受民進黨徵召參選,力拚延續父志,但劉治竑今年4月間才因酒駕撞車,遭判有期徒刑5個月,16日遭民進黨苗栗縣黨部撤除提名並開除黨籍。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9)日表示,劉治竑因被判處有期徒刑尚未執行完畢,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故撤銷其候選人登記。

劉治竑3度酒駕 遭民進黨開除黨籍

根據判決書指出,劉治竑今年4月間,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苗栗縣後龍鎮永興路時,與一輛普通重型機車發生碰撞,經員警酒測後發現,劉治竑酒測值0.26毫克,將他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苗栗地方法院判決劉治竑處有期徒刑5個月,並已於10月14日入監執行,因此遭到民進黨撤除提名並開除黨籍。

不過,這並不是劉治竑第一次酒駕,加上先前紀錄,這已是第三次酒駕被逮,因此不得易科罰金。劉治竑107年間,也曾因為酒駕遭到判刑,根據苗栗地院判決書指出,劉治竑上一次酒駕,竟然還是行駛高速公路,經警方測得之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更高達每公升0.62毫克,所幸即時為警攔查而未釀成車禍事故。苗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併科罰金3萬元,如易科罰金為3萬元。

但劉順松身邊的酒醉駕駛不只自己的兒子,107年間,劉順松助理酒後騎車,撞上24歲年輕騎士,雖然對方沒事,但他自己當場倒地不起,額頭、後腦及手腳受傷,送醫後抽血檢測,酒測值高達0.85,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劉治竑尚未執行 中選會撤銷登記

中選會表示,劉治竑先生申請登記苗栗縣第20屆議員選舉第4選舉區候選人,惟劉員因公共危險案件經台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處有期徒刑5月,於111年6月20日確定,並已於111年10月14日入監執行。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規定,犯內亂、外患、貪污及賄選等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查劉員違反之案件,既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且於111年9月2日議員登記期間截止前皆尚未執行,依公職選罷法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撤銷其候選人登記。惟以其係於登記截止後,候選人名單公告前,即予發現,其登記程序仍未完成,爰經本會重為審定,其資格不符,逕由苗栗縣選舉委員會函知劉治竑先生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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