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注意!不能戴候選人名字.政黨.號次意象口罩

廖翊庭 王承義 報導  / 台北市

今(26)日就是投票日了!提醒您有5個地雷千萬要注意,不小心觸法恐被罰500萬,包括不可以配戴印有候選人的口罩,不可帶手機入內拍照打卡,現場禁止任何競選、助選行為,選票或公投票不可帶出場,也不能攜帶危險物品或撕毀選舉票,最重可開罰500萬,最基本的投票三寶「身分證、印章和投票通知單」一定要帶,如果沒有印章可用手印代替,忘了投票通知單還是可以投,但你要記得投票權人「名冊號次」和投票地點,今年遇到疫情,也要提醒確診者是不可外出投票的,否則將依法開罰20到200萬,同住家人可以出門投票嗎?可以,有2天內快篩陰性證明就可出門,但如果有症狀但快篩陰呢?可以走防疫專用通道,避免將病毒傳染給其他人。

工作人員說:「小姐請問有帶國民身分證印章,跟投票通知單嗎。」記者廖翊庭:「26日就是九合一地方大選的投票日了,投票之前什麼該帶什麼不該帶,記者帶您來了解。」

想要投下神聖的一票,身分證、印章和投票通知單都得準備好,不過如果忘了把投票通知單帶出門,只要記得投票權人名冊號次跟投票地點,還是能投,沒帶印章可以用簽名代替,但是身分證最重要,投票民眾說:「我的身分證剛好去辦護照,可是他沒有辦法讓我通融用健保卡跟駕照,(鄰居)今天就沒有使用這一個投票權,就放棄了沒辦法很可惜。」

3個一定要帶,有民眾剛好要出國去補辦護照,身分證不在身上,想要支持市長候選人,也只能再等4年,工作人員說:「手機請關機。」投票三寶不能忘,手機攝影機也千萬不能帶,除非先關機,否則就有可能會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最高3萬罰金,投票民眾說:「就是用它圈票所裡面的印章蓋,蓋在格子裡然後只能蓋一個。」投票眉角多,出門前包包帶了什麼再多看一眼,進入投票所再細心一點,別不小心觸法,還讓自己寶貴的一票成了廢票。

點我看更多華視新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