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芷筠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2020年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人事案爆藍、綠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她的背部,事後還用不雅字眼貶低她,因此提告求償。一審法官判陳雪生應賠償范雲8萬元,陳雪生不服上訴,今(6)日上午台北地院二審宣判,駁回上訴,判陳雪生要賠范雲8萬元確定。
范雲控陳雪生肚頂後背 反遭言語羞辱
范雲提告主張,2020年7月14日在立法院被陳雪生以肚子碰撞背部至少3次,她當場表示「很噁心」、「這是性騷擾」,陳雪生非但沒有道歉,更以充滿性暗示的言語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我又不是餓死鬼」,並以不雅字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貶抑她的性別、年齡、外表,害她無端遭受非議,向陳雪生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
陳雪生抗辯,當時他在范雲後方,雙手放在立委李德維、陳以信肩膀上,就是為了避免和范雲有接觸,他的身形腹部較突出,沒有故意用肚子觸碰范雲;另外,陳雪生解釋,為了避免范雲可能移轉陳菊人事審查案焦點,才以不雅言語回應,這些言語皆屬通俗用語,無「性」或「性別」的意思。
控陳雪生涉性騷 范雲一、二審皆勝訴
一審簡易庭認為,陳雪生確實以肚子碰到范雲背部,否則不會直接表示「用肚子不會懷孕」,而後又以女性生理特有現象及表徵嘲諷、貶抑回應范雲,讓范雲感受冒犯、敵意、羞辱,確已損及范雲的人格尊嚴,構成性騷擾,判陳雪生應賠償8萬元,陳雪生不服上訴。
本案二審審判長林玲玉在最後一次開庭時,因陳雪生與范雲均沒到場,林玲玉勸諭雙方律師轉達當事人「都是國家重要人才」,花那麼多時間在這種案件上,也不太會有什麼重要的收穫,林玲玉並對陳雪生的律師說「我若是男生,就先道歉安撫吧」、「以後回想起來,也不會有那麼多悔恨。」今日二審宣判,駁回陳雪生上訴,判賠8萬元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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