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46萬元助理費,被依貪污罪起訴,台北地院11日首度傳喚她開庭。法庭上,高虹安否認犯罪,所謂的「零用金」並非她保管、私用,或自行決定用途。對此,作家苦苓列出幾點事項,直言「高虹安結果被判無罪,以後我就把自己的姓倒過來寫!」
作苦苓昨(12)日透過臉書發文,談到有關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一事,認為對方有沒有罪,可以透過下列幾點去分辨:
1.立委助理費是由立委向政府申報金額,由政府直接匯入助理帳戶。
2.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使用過人頭助理,即使助理沒有上班,仍向政府請領5萬元(舉例)匯入助理帳戶,「給助理1萬5,她拿走3萬5,詐取國家財物,有罪!」
3.高虹安聘請的是「有上班」的助理,她向政府請領5萬元(舉例),給助理3萬5,而自己拿走1萬5,「不管拿去哪裡都一樣,詐取國家財物,有罪!」
苦苓表示,不用去計較加班是不是真的,也不用糾結交公積金是否為自願,「妳(高虹安)事先跟助理說薪水只給3萬5,卻跟政府請領5萬,百分之百就是詐取國家財物」並直言,若高虹安的判決結果為無罪,「就把自己的姓倒過來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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