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烈安 趙英光 周大翔 報導 / 南投縣
馬文君占地700多坪的莊園,為什麼每個月只要繳6400元的租金?國有財產署解釋,這塊農地是在民國91年合法承租,租金是以使用面積和公告地價的5%來計算,符合法規,至於地上建物,雖然馬文君強調,是在民國82年前就存在,符合國產署「82721」條款,屬於既成建物,不是違建,但主管的南投縣政府也已經展開調查。
占地700坪,綠樹成蔭,馬文君位在南投埔里大城路的莊園,不但被爆出是在國有農地上,1個月租金還只要6400元,為什麼租金這麼便宜?國有財產署解釋,因為是自用有租金減免,以使用面積乘以公告地價的5%來計算,附近的公告地價是659元,使用面積是2337.29平方公尺,算下來每年7萬7千013塊,每個月約6000多元。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長趙子賢說:「在91年間就已經出租了,那現在都市計畫是農業區嘛。」
實際在實價登錄查詢,附近的地價一坪約12到24萬,很少在出租,至於裡面的主建物70坪,到底合不合法?鄰居說:「很久了啦就她爸爸,她還沒嫁就蓋起來要給她的。」附近鄰居說建築物很久以前就有了,馬文君也強調,主建物82年前就已經存在,符合國產署82721條款,也就是82年7月21日以前就已經存在建築物,國產署就會讓使用人承租。
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長趙子賢說:「租是符合租的規定,才會租啊才會出租給她。」但縣府還是要查,南投縣長許淑華說:「我們今天早上已經有同仁就這個農舍的部分去做進行了解。」縣府強調,會查清楚建物是什麼時候落成,占地面積有沒有符合,農舍比例,以及有沒有使用執照或建照,如果違反規定,就會通告國有財產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