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權法遭質疑「保護加害人」? 卓榮泰:法律保護的是被害人

兒少權法遭質疑「保護加害人」? 卓榮泰:法律保護的是被害人 | 華視新聞

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震驚全台的台北市幼兒園狼師性侵案,受《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媒體不能揭露細節,遭外界質疑是變相保護加害人。而監察院昨(16)日公布幼兒園及狼師姓名,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7)日回應強調,法律保護的是被害人不是加害人。

針對幼兒園狼師案,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受害的兒少當事人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資訊。雖然監察院昨日公布幼兒園及加害者全名,衛福部則出面說明媒體可報導、公布園所名稱等,但依然遭外界質疑,不得揭露過多細節,是變相保護加害人。

對此,卓榮泰指出,法律保護的是「被害人」不是加害人,所以媒體在報導過程中謹慎小心,並不是不好的事,但若解釋為「保護加害人」,那可能是誤解法律原意。

卓榮泰說明,此次引發討論,是因為在報導的過程中,指出了被害人的某種特殊身份,讓外界容易比對出來,卓榮泰說,還是要請媒體注意,「真正的保護是被害人,不要揭露出來的是被害人。」他也強調,公權力的伸張保障人民權利非常重要,只有這樣才能讓社會知道善惡之間的份際在哪裡,但也並不是要公審加害人,因為台灣有法律制度,「但沒有一個法律是在保護加害人。」

另外,台北市長蔣萬安今日受訪時也提及,北市府會配合監察院調查,希望監察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衛福部等單位,能夠共同討論出更明確的標準,讓地方政府在第一線執行,能夠遵循更明確的規範。蔣萬安表示,希望在執行上共同討論依循標準,也會請同仁盤點在法律上有哪些能讓中央共同討論修法,其中一項就是《兒少法》第69條,對於媒體是否可以公布或報導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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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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