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無保請回「檢將提抗告」 律師:閱卷看光恐不利

孫宇莉 張德生 楊超丞 游育驊 報導  / 台北市

法院裁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無保請回,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柯文哲的罪證並不重大,不過律師也提醒,「無保請回不代表無罪」,回顧2008年陳水扁案件,偵查期間遭羈押,但起訴後首次開庭卻無保釋放。還有上個月被約談的彭振聲,也是無保請回,限制出境出海,但這次峰迴路轉,遭到羈押禁見,律師認為,閱卷時,證據內容已被辯方看的一清二楚,對這次出師不順,又要準備新事證,提抗告的檢方,有些不利。

前總統陳水扁(2008.11.11):「政治迫害,司法冤獄,台灣加油。」2008年前總統陳水扁,上囚車前舉雙手喊冤,遭特偵組聲押獲准後,陳水扁也成為台灣首位戴上手銬遭聲押的卸任元首。前總統陳水扁(2008.12.19):「謝謝大家的關心,這麼晚了非常的抱歉。」

但他遭起訴後移審庭上,法院裁定無保釋放,請回不代表無罪,不僅陳水扁案有跡可循,京華城案也能看出。彭振聲上個月12日,因京華城案依瀆職罪,以被告身分遭約談,無保請回限制出海出境,沒想到短短21天峰迴路轉,遭到羈押禁見,如今柯文哲看似短暫安全下莊,但檢方已經準備抗告。

非當事律師簡大為:「無罪不等於無保請回,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但彭振聲可能沒有咬出柯文哲,導致檢察官沒有辦法引用彭振聲的證詞,來定柯文哲的罪,這也就是本次法官認為犯嫌並不重大的主要理由。」

事實上昨(1)日晚間,柯文哲被安排「先開羈押庭」就引起議論,有一說懷疑是刻意要在11點的夜間偵訊期限前一刻結束開庭,避免柯文哲方再拒絕夜間偵訊,但也有一說懷疑彭振聲,被安排在柯文哲之後,律師指出 通常主嫌都是放在最後一個審理,恐怕法官早在閱卷時態度出現變化,證據是否讓彭振聲被認定涉案情節更重大。

非當事律師簡大為:「檢察官等於在一審羈押裁定的時候,就把全部的證據通通用上,那也讓被告知悉檢察官手上,掌握怎麼樣的證據,檢察官在這一次的羈押行動中,是賭輸的狀態。」

檢方在裁定出爐後,表態會抗告,但短時間內要蒐集到更有利相關事證說服法官,檢方恐怕還要再另循線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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