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雖然過程中檢方認真蒐證,但法院為了避免柯文哲在庭上被「突襲」,讓法官決定不審酌新事證,但最後的結果,柯文哲還是被收押了。律師從裁定理由分析,因為證人的證詞,足以顯示柯文哲不是不知情。
小草們聚集在外頭,囚車緩緩駛進台北看守所,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被北院裁定羈押禁見,雙手被上銬,歷經2個半小時的羈押庭攻防,柯文哲在法警押解下,5日下午5點50分上了囚車,對比上一回被裁定無保請回,結果落差很大。
非本案律師李育昇說:「證人的證詞以及相關的供述等等,在在都足以顯示說被告柯文哲他並不是完全不知情,他並不是只有聽從相關的專業意見,而是實際上有參與在裡面甚至指揮指示。」
律師剖析可能是這回會羈押,可能是因為證人的證詞,但其實這次羈押庭,檢方沒辦法提出新事證,因此2號邵琇珮在昔日長官柯文哲,無保請回的當天,以被告身分到北檢複訊,和另外彭振聲遭羈押禁見時,二度到看所守就訊的證詞,都派不上用場,沒了新事證柯文哲還是被羈押,就因為。
非本案律師李育昇說:「知道有這些可能違法的事情,但是他(柯文哲)卻仍然執意要去為之,所以這個部分可能已經造成廠商的圖利,圖利罪的部分應該相對比較明確的,但是法官也特別講目前為止相關的,柯文哲到底有沒有收受賄賂的部分,這個部分還沒有太明確。」
法院認為京華城超過560%的容積率違背法令,但柯文哲還是執意為之,致使共犯沈慶京獲得不法利益超過200億元,因此就算前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和前副市長林欽榮的聲明新事證沒上法庭,院方還是認定,柯文哲圖利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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