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先核照後簽約」? 都發局:時間誤植

朱淑君 陳建達 報導  / 台北市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現在又被議員揭露,柯市府在2022年10月18日核發京華城建照,但柯文哲府和京華城子公司簽訂協議時間,竟然是同年11月,也就等於先給建照才簽協議,對此,議員簡舒培批評,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都發局則回應是時間誤植。

主持人(2022.10.19)說:「工程順利。」京華城開工動土,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親自出席,同框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這時間正是北市府,核發京華城建照隔天,原本已經被質疑大開綠燈,現在又被發現,北市府與京華城簽定協議書,竟然是在核發建照之後。

台北市議員(民)簡舒培說:「應該要先簽立(協議),他(京華城)才能夠拿到建照,為什麼可以先上車後補票,如果我們建照給了,京華城不願意回饋給台北市民的時候,那怎麼辦呢。」原來是核發建照日期,在111年10月18日,但協議書簽定書,日期卻是同年11月6日,被質疑先射箭再畫靶。

對此都發局回應,是時間誤植,生效日是10月6日,並無先給建照再簽協議書,只不過這說法,議員可不買單,台北市議員(國)游淑慧說:「合約書不會誤植的,誤植也要有人出來負行政責任,他們已經說得很清楚,他們在狡辯,10月6日只是核發公文的日期而已,並不是生效日,生效日一定是以合約簽屬的當下為準,都發局在這時候,誠實是最好的上策。」

議員點出就算真是時間誤植,但10月才剛簽定協議書,12月才通過容移核准,怎麼會10月就能核發建照,質疑「不合法規」,加上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傳出柯文哲收到京華城陳情後,下令限期11天完成任務,種種疑點浮出,也讓各界不禁要問,到底是真的公文時間錯誤,還是柯市府,給了京華城特殊服務。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