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國樑罷免案13日投票! 中選會提醒:當天不得宣傳廣告

謝國樑罷免案13日投票! 中選會提醒:當天不得宣傳廣告 | 華視新聞
圖/資料照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基隆市

基隆市第19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於10月13日舉行投票,中選會表示,政黨及任何人均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罷免活動,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業者,於投票日(當天凌晨0時起)也不得為任何支持或反對罷免宣傳廣告。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罷免活動。違者,政黨、罷免案提議人的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上述以外之人,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請政黨、民眾及媒體業者務必遵守,避免觸法受罰。

中選會進一步表示,由於罷免案投票的同意或不同意票數及同意票數得票率,均涉及罷免案通過或否決法定門檻,故投票日當天政府機關與政黨及任何人,含罷免提議方或被罷免方在內,皆不得從事與罷免活動有關的宣傳活動,以免觸法。

中選會指出,10月13日罷免案投票日當天,在投票所30公尺內外,不論是以直接或間接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者,或是有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諸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按其情節輕重,應依《刑法》第142條、第147條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8條第2項規定等依法究辦。

中選會特別提醒投票人,勿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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