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種瀛 趙英光 吳建宏 報導 / 雲林縣
雲林縣議長黃凱,因為綠能弊案涉嫌收賄1480萬元,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法官裁定黃凱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黃凱結束了106天的羈押後露面,他面帶倦容,強調會認真面對官司,也謝謝各界的關心。
雲林縣議長黃凱捲入綠能弊案,被羈押106天,他在交保後首次公開露面,鞠躬向關心他的地方鄉親道謝,雲林縣議長黃凱說:「讓大家為我擔心了,未來我會認真面對我的官司。」和今年7月羈押前相比,黃凱交保後臉型明顯瘦了一圈,而在羈押期間,他的哥哥過世,黃凱沒能見到哥哥最後一面,交保後他向議會請假,先專心處理哥哥的後事。
雲林縣議長黃凱說:「我會先把我哥哥的後事辦好,當然議會那邊要先請假。」檢方調查,國金能源公司承諾付給黃凱5900萬元,做為優先取得光電案場地方政府機關同意函的代價,而黃凱已經收賄1480萬,並利用陳姓和王姓人士,成立2家人頭公司,並與國金公司簽立服務契約,掩飾收賄犯行。
雲林縣長張麗善說:「司法是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我們希望勿枉勿縱,一切都能夠秉公處理。」前議長沈宗隆,去年因為涉嫌向綠能業者收賄,被起訴後辭去議長職務,沒想到新當選的議長黃凱,也被查出設立人頭公司收受賄款,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黃凱全數繳交收到的1480萬元後,法院裁定3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黃凱面對鏡頭,強調司法一定會還他清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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