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柯文哲遭押時「人身自由」遭限制! 民眾黨火速提案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8月30日捲入京華城弊案遭到羈押,民眾黨隨即在9月提案,認為檢方常要求被告自願配合調查,讓逮捕後24小時要提出聲押的時間空洞化,遭到質疑,要不要直接提案讓民眾黨主席無罪比較快。對此黃國昌也反擊,連刑訴要修哪條都不清楚。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08.30)說:「後退後退。」8月30日檢廉人員,大動作搜索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住家和辦公室,過程中主席沒抗拒也願意配合,自行前往廉政署接受訊問,但民眾黨對檢察官作法很不滿意,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09.11)說:「你如果沒有逮捕他,柯文哲主席各方面的人身自由,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限制的基礎,請問你憑什麼阻止他接受記者訪問。」

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9月11日怒氣沖沖召開記者會公布優先法案,7天後就火速提案,指出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在偵查中認為犯罪嫌疑人有羈押之必要,應自拘提或逮捕後二十四小時內,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檢警要求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自願同行配合啟動詢問,不僅嚴重空洞化二十四小時之限制,更有侵害人身和通訊自由之虞。

立委(國)謝衣鳯說:「法律的提案不應該以人廢言,而是應該要看這個提案,有沒有值得討論的地方。」立委(民)鍾佳濱說:「你們就是顯然的對於柯主席,遇到這種狀況你們才提啊,那為什麼如果這個法條過去,不管是傳喚拘提或自行到場,有這樣的一個嚴重的瑕疵,為什麼人權大律師黃國昌委員,過去沒有提。」

再回頭看看當天柯文哲「自願」配合調查檢方沒有提出聲押的時間壓力但到了晚上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說要回家遭當庭逮捕從逮捕這刻起檢方必須24小時內決定是否聲請羈押民眾黨現在緊咬主席主動配合調查時被侵犯人身通訊自由要來打算修正刑訴訴訟法 請大家公決卻遭到網友說要不要直接提案讓民眾黨主席無罪比較快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說:「他可能要把法條看清楚,他如果連刑事訴訟法,要修哪一條都搞不清楚的話,做這種發言只是像他自己,經常的胡亂爆料又緊急刪文。」柯文哲案件纏身,還在看守所羈押中,白營場外持續為主席發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