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檢廉持續偵辦京華城案,北檢聲請延押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台北地院日前裁定延押2個月,應曉薇6日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8)日裁定抗告駁回,應曉薇延長羈押確定。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原審以被告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原因依然存在,且考量本案涉案人及相關證人甚多,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經斟酌比例原則,若僅命具保等侵害較小之強制處分,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故裁定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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