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有一名家長投訴,兒子拿樂樂棒球的軟球棒揮到體育老師,老師氣到壓制他更報警,而2名穿制服的員警進入校園,將孩子帶回派出所偵訊。市長盧秀燕昨(2)日在議會一度氣到說不出話,痛批老師「不適任」、校長「領導無方」;今(3)日在總質詢前接受訪問表示,要向該國小的老師致歉,「話說得太快了」,但強調學校或警方在處理此事的程序需要改進。
一名家長投訴,兒子念西區一間國小6年級,體育課在旁邊練習樂樂棒球,老師不讓他拿球,就將兒子的頭往後扳壓制,孩子掙扎,手上的軟球棒就打到老師的左側大腿。
家長指出,老師壓制男童的過程中,導致男童手臂和肩膀受傷,家長看到沒有追究,還要求孩子隔天去道歉,但老師認為男童態度不佳,不接受道歉而報警,校方還讓員警進到校園內,將孩子帶回派出所。
該校校長則指出,當天學生的確有打老師,老師左腿紅腫,隔天學生道歉態度不佳,所以老師報警,但並未要求警方帶走學生,警方到校時第一時間未通知她,直到學生要被帶走時才知道。校長坦言,處理上確有疏失,校內會檢討。
而員警及校方的舉動讓盧秀燕不滿,她批「孩子道歉代表已知錯,教師卻還不放手,這是最壞的教育示範,不適任的老師,沒有傳票,學校容許把孩子帶走,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律觀念。」
盧秀燕今日在總質詢前,再度對此表示,現在教育孩子不容易,所以老師教孩子過程中有時候心力交瘁,完全可以理解,為何老師會這樣子做,應該要了解前因後果,因為老師有其辛苦的地方。
盧秀燕指出,誠如教師職業工會所說的,她昨天說老師不適任,「我覺得我話說得太快了,太早下結論,必須向老師致歉」。
盧秀燕也提到,各局處對於法律要有更好的認知,因為少年權益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有非常嚴謹的規定,孩子當時並非現行犯,且按法必須要由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以,否則就是違法,「在這情況下,一定要加以檢討,也突顯大家可能有法律知識不足的地方,已經請教育局訂出SOP,讓各方在法律上都能夠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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