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今(24)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若依據上週三讀通過的最新憲訴法,今日最少須通過2位被提名人。稍早投票結果出爐,7位被提名人全遭否決。
總統賴清德8月底提名張文貞出任司法院長、姚立明出任司法院副院長,以及提名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與劉靜怡共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人選。
今日進行投票,最終確定7位被提名人,通通無法過關。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姚立明等人,在藍白聯手反對下出局;而被提名人劉靜怡雖獲得民眾黨立委支持,但民進黨集體投下反對票。
雖然民進黨立委對其他6位被提名人投同意票,仍不敵藍白人數優勢,因此7位被提名人全遭否決。
目前扣除任期已屆滿的大法官後,現行大法官僅8位。而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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