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爭議,監察院昨(19)日公布查核報告指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裁處罰鍰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並認定演唱會售票收入及競選小物販售收入,均屬政治獻金。立院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痛批,這一定要提行政訴訟,「你監察院頭殼壞去?陳菊頭殼壞去嗎?你沒有收過政治獻金嗎?」而台北地方法院今(20)日將首度提訊柯文哲。
陳智菡19日晚間接受網路節目「阿姊反抗軍」訪問,針對監察院認定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陳智菡表示,監察院18日還在哭窮說沒錢、什麼事都不能做,也不能政治獻金查核,結果現在出來說申報不實。
陳智菡指出,當初就說過,政治獻金案柯文哲是受害者,會計師端木正申報不實,監察院把他移付懲戒而已,但一個會計師可以造假帳目,亂填一通後還沒回報給競總人員或李文宗,且他在北檢調查中也承認亂填,害到柯文哲,結果卻是柯文哲被罰。
陳智菡指出,當時監察院還來函要求要在某個時間內一定要申報完成,但很多證據資料都被北檢扣走,對帳期間,端木正就跑了、躲起來了,後來也被司法調查,之後連財務長李文宗也被押,加上證據資料又被扣走,所以整個對帳過程中,非常非常困難。
陳智菡說,立委黃珊珊前兩週告訴她,帳務幾乎都對好了,也多次去函監察院要補報,但對方一直不准許,要求黃珊珊得拿柯文哲親自授權才能申報,申報後監院又東挑西挑,現在又直接給柯文哲多再加一筆罪狀、一個莫須有罪狀,說演唱會跟募款小物都違法。
陳智菡強調,演唱會是商業演出,籌劃活動時還不能收政治獻金,這就是商業活動,「蔡英文出書算不算政治獻金?賴清德出書算不算政治獻金?陳時中出書算不算政治獻金?就不是,他就不是在競選期間。」除非要規範所有政治人物不得有任何商業收入,不然這違反哪一條政治獻金法?
陳智菡怒批,「監察院你收一收了啦!你居然可以這樣莫須有的罪名,還敢這樣哭窮?」監院說募款小物也違反政治獻金法,但當時是分成兩塊,一塊是直接換成點數兌換贈品,另一塊是木可賣小物,這筆錢算木可得營收,但監院把木可這塊也當政治獻金,認為這是申報不實,「你這不是欲加之罪何患如此嗎?為什麼別人可以,柯文哲不行?」
陳智菡強調,柯文哲按照別人方式去做競選活動募款、商業活動,且演唱會也根本沒賺到錢,扣掉其他公司收走的錢,最後商業演出只得到微薄70萬元,乾脆說「柯文哲就是不行、柯文哲做這不行,你就是要把他關起來才行」。
陳智菡痛批,就要開庭了,監院故意在前夕發這個新聞,「很會欸!很會嘛!再踹柯文哲一腳,莫須有罪名再踹他一腳!」中華民國不是說監察院是拿來打擊壞人、懲戒不法公務員嗎?今天端木正作假賬,為什麼只有交付懲戒?被廠商行賄、接受性招待的高階公務員陳宗彥,到現在不用彈劾,「你什麼標準?監察院你收一收啦!爛死了!」
陳智菡還說,這完全不合理,一定要提行政訴訟,競選小物跟演唱會怎麼會是政治獻金?「監察院頭殼壞去?陳菊頭殼壞去嗎?你沒有收過政治獻金嗎?你沒有玩過選舉活動嗎?笑死人了欸!監察院長可以這樣搞喔?可以隨便把人入人於罪喔?因為跟你不同黨,就可以這樣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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