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避免民眾同時具有兩岸戶籍,形成雙重身分,而造成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移民署依法陸續通知具陸籍身分且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者,於合理期限內繳附相關證明文件;如今民眾反映,有的親人早已過世、有的房子被拆,甚至連戶籍地都不存在了,要回中國申請原籍證明可謂困難重重。對此,移民署回應,已提供多元反映管道,若有文件申請的實質困難,政府絕對依法保障權益,不必過度擔心。
移民署表示,已陸續接獲受通知對象完成繳附的相關文件,但針對部分個案,因有實際上無法克服的困難,致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文件者而向該署反映,移民署有聽到民眾的聲音,並立即尋求便利的方式,以免民眾南北奔波詢問。
移民署強調,對於已經在台灣長住久安、安居樂業、奉公守法且認同中華民國的曾為陸籍身分者,若有文件申請的實質上困難,政府絕對依法保障權益,不必過度擔心。
移民署指出,已於移民署的全球資訊網建置專區,提供當事人關切的QA、法令依據,更增設專屬服務信箱(NIA2025@immigration.gov.tw)及專線電話(02-23889393轉分機5042至5048及5660)等服務。
移民署呼籲,相關民眾可利用該信箱或電話專線,或者就近至所轄地的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向移民署反映困難處,該署會針對民眾個案,會同陸委會及海基會等相關機關或單位,積極尋求妥適的解決方式,請有需求的民眾善加利用上述各項便利服務。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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