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辦罷綠委涉偽造連署 賴士葆:過去偽文這麼嚴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這幾天陸續有罷免民進黨立委的團體,因為涉及幽靈連署,而被檢調搜索約談,包括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新北市部分區黨部幹部、以及藍營青年軍,藍營群起抨擊司法針對藍營,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更表示「他們即便犯了錯,最多就是偽造文書,你有看過、過去偽造文書這麼嚴重嗎?」這個發言引起爭議。民進黨立委指出,國民黨是不是忘記自己去年12月修了選罷法,增加偽造、假冒連署書的罰則,最高判五年?另外也有學者說明,如果涉及偽造文書的時間點、在選罷法修法生效之後,就適用新法、最高判五年;而就算適用刑法,如果被法院判決犯下偽造文書罪,未來在一定期間內會有紀錄,若要從事金融保險業、或是選農漁會代表等,可能都會受到限制。

立委(國)賴士葆(4.15):「青年軍這樣圍剿,請問他們即便犯了錯,那最多就是偽造文書啊,你有看過,過去偽造文書這麼嚴重嗎?」因為多個罷免民進黨立委的團體幹部被指控涉及幽靈連署,不只藍營青年軍,還包括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新北市部分區黨部幹部也被搜索約談,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這句質疑,過去偽造文書這麼嚴重嗎,引起議論。

立委(民)郭國文:「選罷法加嚴,是國民黨的立法委員許宇甄提的法,她修的內容,結果修了這個法提了這個內容之後,自己的黨居然不知道,傻傻地搞不清楚,偽造連署書,現在已經加嚴到變五年有期徒刑。」

根據去年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選罷法修法,新增了針對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修法在2月18日公告20日生效,學者指出,在新法生效之前涉犯偽造連署書,一般適用刑法偽造文書。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羅承宗:「本案又不是一般的偽造文書,98-2選舉偽造特別法,五年以下,具體看行為時是不是落在生效之後,未經同意偽造,看的是你去抄名簿,你抄的時間點。」

而目前罷免團體被約談的狀況,4月15日罷免吳思瑤以及罷免吳沛憶的團體幹部賴苡任和李孝亮等6人,在檢方訊問後,以20萬到50萬元交保;4月16日,國民黨三重區黨部執行長羅大宇板橋區黨部主任謝慶認等6人,訊後以3萬到20萬元交保。

有其他罷免民進黨立委領銜人,高聲抗議,卻讓質疑愈燒愈大,罷免許智傑領銜人朱磊:「我想問黨安排黨員,抄黨員名單有錯嗎,一個黨如果不容許黨員抄名單,那還叫黨嗎?」一席話,受到外界質疑,目前涉及抄名冊的案件是否有升級到組織犯罪的疑慮。

律師張晉豪:「依法規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以這個案例不太可能成立。」但學者提醒,若被法院判決犯下偽造文書,不僅有罰則,還可能因為有刑事紀錄證明,導致在一定期間內從事特定行業的資格受到影響。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羅承宗:「有些特定法規,一定期間受到管制,開公益彩券,曾犯偽造文書,農會法漁會法,要選代表,一定時間內不能選,金融保險,一定時間內,除非超過五年,要經營保險經紀人可能會受到管制」

大罷免支線法律戰,幽靈連署爭議,藍營多位青年涉案,偽造文書的嚴重性,也掀起社會討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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