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任內礦石稅漲7倍! 業者提告.縣府7案全敗訴

傅崐萁任內礦石稅漲7倍! 業者提告.縣府7案全敗訴 | 華視新聞

張益鈞 張政慧 蘇耘寬 李采臻 報導  / 花蓮縣

繼續追蹤整起案件,其實要追溯到傅崐萁2016年擔任花蓮縣長時,提案將原本的礦石景觀稅,每公噸10元調整到每公噸70元,引來業者反彈,福安礦業以縣府違反租稅法律原則提出7件行政訴訟,官司都勝訴,縣府必須退還2億多元的超徵稅款,但至今仍未收到退還的款項。

花蓮蘊藏豐富的礦產,不少業者都在這裡進行開挖,而開採礦石的稅收,也是花蓮縣府的重要稅收來源,但前任花蓮縣長傅崐萁,卻曾在任內將礦石稅一口氣調漲7倍,前花蓮縣議員(民)莊枝財說:「礦石稅已經,中央已經收一次,這一次業者,你又把它收得這麼高,收得這麼高,還要再調高,當然議長不通過啊,而且業者跟議長陳情啊。」

原本的礦石景觀稅每公噸十元,要從2012年一路實行到2017年,時任縣長的傅崐萁在2016年,廢止舊法並提出新的稅率,一公噸要課徵70元漲7倍,引發福安礦業反彈,從2016年到2019年,陸續提出7件行政訴訟,花蓮縣府通通都敗訴。

福安礦業員工說:「我們公司是同一個,同樣都是公司的機構,公司老闆要怎麼用(不曉得)。」福安礦業,公司地址登記在宜蘭市,但員工只負責收發信件,其餘內容一概不知情,因為福安的礦區在花蓮,根據了解他旗下礦區佔地大約200多公頃,資本額大約500萬元。

當初最高行政法院判定,提前廢止舊法並不是因為沒有徵稅必要,但花蓮縣府以重行立法的方式,規避地方稅法規定的百分之30調整上限,已經違反誠信原則,因此判處敗訴,歷經7年,但即使福安獲判7連勝,但在這7年間,福安礦業已經繳納超過2億元,這些稅款至今花蓮縣府仍尚未退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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