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延役、重啟免環評 彭啓明:盼核安會參考環評制度

核電廠延役、重啟免環評 彭啓明:盼核安會參考環評制度 | 華視新聞
(圖/資料照片)

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核三廠二號機將在17日除役,昨(1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核管法,核電廠要換發運轉執照,有效期限最長為20年。環境部長彭啓明今(14)日受訪時表示,核電廠延役或重啟不須舉辦環評「邏輯很奇怪」,建議核安會參考環評審查程序,讓公民有參與機制。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條文,未來核電廠運轉40年後可延役20年。彭啓明表示,依據現行法規,核電廠延役或重啟都不需要環評,「核電重啟免環評、除役卻要環評,這樣的邏輯很奇怪」。

不過環境部並非核能主管機關,彭啓明指出希望核安會未來在核電廠延役或重啟,可參考環評審查程序,讓各界不同意見參與,公開透明審議。彭啓明也表示,若要環評,則必須修改環評法,而目前正在針對環評法進行總體檢,希望下半年能匯集各界意見後啟動修法。

彭啓明指出,過去有很多案例,如焚化爐重新整改、重建不用環評,若要修環評法,就須一併討論,否則可能會一次新增很多環評案件,須考慮未來環境部量能或是整個社會可以接受的程度,也可在下半年討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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