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質疑「亞灣能.京華城不能」 高雄市府駁斥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台北地方法院昨(15)日審理京華城案,曾經擔任台北市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出庭作證,之後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臉書發文質疑,高雄亞灣2.0原本只能給5%容積獎勵,高雄市卻給了4倍多達20%,批評「陳其邁可以,柯文哲不行」,對此,高雄市政府發文駁斥,強調兩案天差地別、高雄是依法授權;只是如今高雄,翻身全球最熱科技城,其中亞灣2.0計畫,攜手科技大廠、打造智慧創新基地,為何外商不畏中國軍機繞台,進駐這條南台灣科技走廊?一起來看。

美麗的海灣,設計有形的高雄流行音樂中心,還有遊艇停靠,這裡是高雄的亞灣區,行政院長卓榮泰,之前還曾搭遊艇視察過,如今亞灣成為焦點,是因為北院在昨(15)日,再開庭審理京華城案,前台北市副市長,也是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出庭作證。

之後前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的臉書,就出現這篇貼文,內容寫到綠能你不能,陳其邁可以柯文哲不行,高雄亞灣經貿開發計畫,不管是營運總部或企業總部,給20%的容獎都不可以,高雄亞灣2.0的容獎只能給5%,但高雄給足4倍達20%。

針對貼文內容,高雄市政府15日深夜發聲譴責,京華城案,純屬私人財團的一宗土地利益,對於政黨人士混淆視聽,將國家核定的重大建設,類比調查中的弊案,予以嚴正譴責,隔一天林欽榮,也親上火線回應。

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京華城是單獨一個財團的小基地1.6,他採取所謂的自創容積,這是依據監察院的2023年的原文裡面,有明確糾正台北市政府。」林欽榮說亞灣2.0是,行政院核定的重大經建計畫,並公告實施,相比之下京華城案,因自創容積而遭監察院糾舉,兩者是天差地別,高雄市秀出圖卡,比較法令依據公益性,讓民眾自己解讀。

亞灣是由行政院,在112年所核定的,科技創新園區方案,京華城則是沒有公告,都市更新範圍,亞灣面積達43.54公頃,是公有土地,而京華城1.6公頃是私人土地,法令依據上,亞灣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但京華城違法給予,20%的容積獎勵,高雄市府強調,獎勵依據,亞灣是依規定鼓勵產業投資,經過審核認可合格,給與20%的獎勵,質疑京華城的容獎,沒有法律授權。

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這個是天差地別。」如今高雄,從過去的工業城,翻身成超熱科技城,亞灣區又被稱為,是高雄市的信義計畫區,目前已經完成幾個重大建設,外商巨頭不畏軍機繞台,接連進駐南台灣科技走廊,這回因為京華城容積率案被牽扯,也再度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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